2009年5月,我县高质量、高水平通过省级园林县城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全县人民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正有序推进。
1、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组建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2、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政府财政预算专门列项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近两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3、园林绿化科研应用:近两年积极应用园林绿化新技术、新成果。
4、《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县城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并与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审核批准实施。
5、绿线管理:严格实施县城绿线管理制度,按要求划定绿线,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
6、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园林绿化规章、规范和制度。
7、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已建立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8、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公众对园林绿化满意率达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