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交警关于城区部分学校周边道路限行的通告

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城区部分学校周边道路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车辆通行、停放秩序,缓解城区学校放学时段交通拥堵压力,确保道路通畅、师生出行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县城道路交通现实情况,决定对城区部分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道路实施交通限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幼儿园周边道路在每天(假期除外)11:00-12:00限制机动车通行和停放

(一)新政幼儿园:园门口左右两边各50米内。

(二)渔田幼儿园:从幼儿园大门口至新政小学大门口之间的200米路段。

(三)宏德幼儿园:园门口左右两边各100米内。

二、以下学校周边道路在每天(假期除外)11:40-12:30限制机动车通行和停放

(一)新政小学:校门口左右两边各100米内。

(二)新政初中:校门口至跃进一、二安置区大门处。

(三)实验学校:校门口左右两边各100米内。

(四)城北小学:校门口左右两边各100米内。

(五)离堆小学:校门口左右两边各100米内。

(六)仪陇县宏德小学:校门口至紫东街十字路口。

(七)滨江小学:校门口左右两边各100米内。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之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从严处罚。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一律抄告其所属单位,情节严重的,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拒绝、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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