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讯(周政全)为确保监所安全,仪陇县看守所始终坚持以监所安全为核心,严格落实监所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近日,该所快速反应、妥善救治一名患病的在押人员,确保了监所安全。
据悉,在押人员贺某,男,45岁,仪陇县三蛟镇人, 2013年7月19日因故意伤害罪被仪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贺某因在交通事故中致其左小腿感染,导致小腿内固钢板外露并伴有流脓、恶臭,入所后经过狱医对其进行持续治疗后病情趋于稳定但始终未能痊愈。
近期,贺某病情出现恶化,县人民医院骨科医师建议尽早及时对其进行撤出内固定钢板手术,以免出现败血症、脓毒血症、截肢等严重后果。
该所庚即启动在押人员医疗救治预案展开救治工作将其送至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仪陇县公安局罗隆军接到这一情况后指示该所,一定要全力治疗,确保监所安全;同时针对看守所警力不足,无法独自完成所外就医安保工作的实际情况,罗隆军还联系办案单位、特巡警两单位整合三方警力从事所外就医安保工作,有效的保证了离所就医的安全。
经过县人民医院近一月的精心治疗,该在押人员现已痊愈。(仪陇县看守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