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10000元!“仪陇大山香米”征集品牌宣传语——

一句感人的宣传语,为一个品牌注脚

一粒米的品质,成就一个品牌

一个人的声量,引发亿万消费者共鸣

为提高仪陇大山香米品牌知晓度

让仪陇大山香米走进千家万户

四川德懋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正式开启“大山香米·大家参与”

仪陇大山香米品牌宣传语

有奖征集活动

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征集活动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仪陇大山香米品牌“宣传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自愿参与创作

“仪陇大山香米”品牌宣传语的城乡居民

不限年龄和职业

三、主办单位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四、承办单位

仪陇县融媒体中心、

四川德懋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仪陇大山香米简介

仪陇大山香米发源于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立山镇,历史悠久,早在唐朝开元年间,地方官员就将其进贡朝廷。仪陇大山香米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荣获"四川名牌农产品"、"四川名牌产品"。

仪陇大山香米生长在海拔500-700米的山间梯田,日照充足,田间通风良好,病虫害少;昼夜温差大,霜期长,生育期长,稻谷自然黄熟、谷壳薄、籽粒饱满。采用原生态种植方法,灌溉水质优量足,施用有机肥料,绿色防控病虫害,生物多样丰富,生态系统平衡。

仪陇大山香米油润晶莹,坚实丰满,口感细腻醇正,米饭馨香浓郁,令人回味无穷。

六、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

2025年7月5日00:00

至2025年7月31日24:00

公众投票时间

2025年8月8日00:00

至2025年8月12日24:00

专家评审时间

2025年8月14日

获奖作品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

线下颁奖时间

8月22日(暂定)

七、征集要求

(一)以宣传仪陇大山香米为主题,有利于推广仪陇大山香米品牌及相关衍生产品。

(二)充分体现仪陇大山香米产地环境、独特品质、文化内涵等优势,宣传语要求简洁明朗、富有创意、内涵丰富、朗朗上口、语言精练、易于传播。

(三)每位参与者只能投稿1条品牌宣传语,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相关广告法规,并应附有对该宣传语内涵的文字说明(50-200字以内)

(四)作品需本人原创,不得抄袭,若有第三方对应征作品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若已获奖的,取消其获得奖项,并追缴其所得奖金;且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的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五)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及获奖,其全部知识产权和著作权归征集方所有,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该作品。征集方有权直接展示或者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包装展示等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不再向作者另付报酬。应征者送交参选作品,即视为同意本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声明。

八、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1

请投稿人将原创的仪陇大山香米品牌宣传语及阐释内容发送至组委会工作邮箱(2502761416@qq.com),作品文件名要求以“宣传语+姓名/单位名称”的格式编写。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投稿方式2

投稿人可通过智慧仪陇APP、仪陇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活动详细页二维码进行线上投稿(投稿内容与投稿方式1相同)。

九、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一)作品评比

作品评比采取双轨制评选,即“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比,组委会将综合公众投票得分与专家评审得分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具体步骤为:

1.作品征集:公众可通过邮箱或者线上投稿的方式参与此次宣传语投稿。

2.公众投票:仪陇县融媒体中心会将投稿作品在智慧仪陇app、仪陇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活动详细页对投稿作品进行展示,公众可对自己心仪的作品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由相关部门及特聘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投稿的宣传语进行评审,对投稿作品进行打分。

4.获奖公示:组委会将综合公众投票得分与专家评审得分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智慧仪陇app、仪陇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仪陇大山香米礼盒1份

金句奖(2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仪陇大山香米礼盒1份

人气奖(3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仪陇大山香米礼盒1份

创意奖(15名):奖金人民币300元+仪陇大山香米礼盒1份

(以上所有奖项无符合要求的品牌宣传语可以空缺)

(三)获奖公示

获奖名单将在智慧仪陇APP及相关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后续将为获奖者发放奖金与奖品。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作者。

(二)公众投票阶段每人每日限投10票,禁止刷票,违规者取消资格。

(三)此次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在领奖前提交相应身份证明资料,并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四)凡投稿者,均视同同意本征集活动各项规则,获奖的创作者应提交《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拒绝提交的创作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创作者的获奖资格。

(五)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编辑:董韵韵 责编:吴兰 编审:蒲勇 监制:景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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